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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明年1月1日起成都取消五路一桥

12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从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资料图片四川日报记者衡昌辉摄

一、经研究决定,自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二、已缴纳年及以后年度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按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关于办理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退费的通知》办理退费。

三、年1月1日零时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原川O牌号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四、本通告自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7日

关于“五路一桥”费的取消

你想知道的问题都在这里了!

↓↓↓

问题一:为什么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答:至年底,成都将偿清“五路一桥”项目建设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相关规定,将停止征收“五路一桥”通行费。

问题二:提前缴纳的年及以后年度的“五路一桥”通行费能否退还?

答:应退还年及以后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按照五路一桥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相关规定,“五路一桥”项目按年票制方式征收,明确成都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原川O牌号的各类机动车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一次性征收全年通行费。因此,成都在征收“五路一桥”通行费时按照自然年度进行征收,部分机动车所有人已缴纳的年及以后年度通行费按照自然年度进行退费。

问题三:怎样办理退费业务?

(一)退费对象及范围

已缴纳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全额退还年度及以后年度全年度车辆通行费。目前,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是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收费,所缴纳的年费均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同一年12月31日)全年车辆通行费。

咨询通行费退费相关业务,可拨打-、-。

(二)退费办理地点:

1.窗口退费地点:

1.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一路6号)2.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山路1-2号)3.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怡街50号)4.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蜀西环街36号)5.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成都市桃溪路53号)6.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成都市金科北路1号)7.崇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崇州市华怀路)8.都江堰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汇处)9.金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金堂县同乐路96号)10.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彭州市大同路与彭白路交叉口北米)11.郫都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郫都区二环路望丛西路号)12.蒲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号)13.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邛崃市龙南路号)14.新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新都区蓉都大道理南一段号)15.新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新津县五阳西路16号)16.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中段1号)17.青白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号)18.温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温江区长安路号)19.龙泉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龙泉驿区建材路2号)20.双流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双流区温家山路号)21.成都市车辆管理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国宁村)

2.网上退费:

“成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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