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沙河新闻
沙河生活
沙河农业
沙河趣事
沙河发展
沙河美景

沙河拘留一人拍卖房产强制腾退

编者按:近日,沙河法院在党史教育活动中,认真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秉持最高院提出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强制腾退房屋案件,既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保障了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条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因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依法向沙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张某位于沙河市建设路中段的一处房产,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了被执行6个月的宽限期,要求被执行人最迟在宽限期内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期间,买受人多次联系本案主办人,要求被执行人张某按期腾退,张某表示将按时履行。但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张某迟迟不予交付房屋。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释法明理,但张某不听规劝,情绪激动,多次以生命相威胁,明确表示拒不腾退房屋。而买受人也十分焦急,多次督促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局迅速将这一案件作为重大事项,向沙河法院党组进行了汇报。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宏君高度重视,要求把此案的妥善解决与当前全院上下正在开展的学党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被执行人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条件。同时,立即成立了专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立兴挂帅,经验丰富、业务过硬、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李杰法官主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兼顾法理人情,制定解决方案,举全院之力,依法安全快速执行到位,将拍卖房产交付给买受人。专案组考虑到张某房产是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且目前生活困难,一方面,积极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按被执行人张某居住人口,依法从房产拍卖款中扣除部分款项,暂时为其租赁了一套平米住房,保障张某基本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双管齐下,做两手准备,如果张某仍拒不腾退,就要组织实施强制执行。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行动预案,报请法院党组、邢台中院同意,并报请市委政法委协调消防队、医院、社区等部门参与配合保障执行。租赁房屋落实后,经我院执行局再次释法明理无果的情况下,近日,为维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执行局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依法对该拍卖房产进行强制腾退,对在执行现场百般阻挠妨碍执行的张某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经过11个小时的连续作战和辛苦努力,执行干警顺利完成了对涉案房屋的腾退工作,将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沙河市检察院和公证处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行,社会反响良好。事后,张某也对不主动履行腾房义务、抗拒执行行为懊悔不已。自党史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沙河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立足审判执行职能,把解决疑难执行案件作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抓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党史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同时,将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做到刚柔相济,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来源:沙河市人民法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shaheshizx.com/shxw/14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