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点:
一、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该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来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二、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该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在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通过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
三、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该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自身或者是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有的还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
广大市民如有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8788026-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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