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批准,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明确调整天桥区、商河县部分行政区划,将四个乡镇“撤乡设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
具体调整如下:
天桥区:
一、撤销大桥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大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大桥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桑梓店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桑梓店镇政府驻地。
商河县:
一、撤销沙河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沙河镇,镇政府驻原沙河乡政府驻地。
二、撤销张坊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张坊镇,镇政府驻原张坊乡政府驻地。
(责任编辑潘延虎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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