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沙河市年第38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块,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环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东南(常庄村土地、河北信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东;常庄村土地以南、以西、以北合围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1.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