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沙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从六个方面对做好沙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要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各乡镇办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力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普查对象和范围。《通知》对沙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具体范围做了明确说明。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三要妥善安排普查内容和普查时间。《通知》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普查标准时点、普查时期资料及各环节工作时限要求做了明确规定。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年年度资料。
四要有效保证普查组织实施。成立了沙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组建普查队伍提出明确要求。
五要确保普查经费落实到位。要求各乡镇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确保普查经费按时拨付、足额到位。
六要严格普查工作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如实地填报普查表;要确保数据质量,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要加强规范统一,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区划分标准和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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