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一则“光天化日之下在人民公园有人抢孩子”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传播。经警方调查发现,该事件的真实情况系婚姻纠纷引发,但信息发布者断章取义散布谣言一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沙河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王某强(男,29岁,沙河市人,时任“沙河吧”管理员)未经核实消息来源的真实性随意在“沙河吧”发布了5月29日上午孩子被抢的虚假消息;(来源掌上威县)
另一名发布者刘某鸽(女,32岁,沙河市人,“58同镇-桥东街道站”负责人)也未经核实将孩子被抢的虚假消息在“58同镇·同镇头条”发布。该信息多次被转发、发酵,并引发群众恐慌,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目前,王某强、刘某鸽因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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