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冀中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注册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年9月30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1,,.72万元、净资产,.22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7,.95万元、净利润14,.93万元。
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贸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牛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年9月30日,金牛贸易的总资产90,.30万元、净资产-18,.13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万元、净利润-1,.88万元。
金牛贸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金牛贸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邢台德旺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邢台德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旺矿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7X5FD9H;注册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旺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年9月30日,德旺矿业的总资产17,.40万元、净资产15,.55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3万元,净利润-.99万元。
德旺矿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德旺煤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邢台章泰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邢台章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泰矿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7X6GCXB;注册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章泰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年9月30日,章泰矿业的总资产34,.05万元、净资产26,.82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37万元,净利润1,.55万元。
章泰矿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章泰煤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邯郸市陶一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邯郸市陶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一矿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7X65A3C;注册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陶一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年9月30日,陶一矿业的总资产2,.64万元、净资产
-7,.73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万元,净利润0.21万元。
陶一矿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陶一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医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8K6E;注册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北医疗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年9月30日,华北医疗的总资产,.39万元、净资产,.46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4万元,净利润5,.41万元。
华北医疗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华北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B,;注册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年9月30日,华药集团的总资产2,,.94万元、净资产,.30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万元,净利润3,.06万元。
华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华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股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注册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药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年9月30日,华药股份的总资产2,,.18万元、净资产,.47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万元、净利润5,.27万元。
华药股份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华药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有关采购原材料、购买设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有关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允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
(三)财务类关联交易: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
财务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10%以上,或根据协商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年4月,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等关联方签署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及总量确定方式
经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每年拟发生的交易类别、品种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项目及数额为依据,并以交付时实际供应量为准。
2、交易的定价原则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交易价格标准,以保证该等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有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如国家强制性定价依据发生变化的,执行新的定价依据。
(2)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详细描述市场价格的实际状况及确定适用标准的合理依据。
(3)既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又无市场价格的,应当严格把握“由交易各方按有关关联交易的成本加计合理的利润率(不超过10%)”的方法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上个会计年度交易价格标准为基准,由各方协商确定。但是,交易价格以后每年的增长率不应超过同期物价指数的增长率。
3、交易的结算办法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着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性的原则,分别确定本协议各项交易的财务结算办法。
(1)有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规定执行。
(2)无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市场惯例执行。
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按月结算的,在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的交易款项;按年结算的,在次年2月1日前结清上一年的交易款项。
4、特别约定
协议对各关联方单位的附属企业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年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邢矿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依据公允原则约定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并分别明确综合服务项目如下:
(三)《国有土地租赁协议》
年,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租赁峰峰集团66宗土地,总面积为4,,.43平方米;租赁邯矿集团20宗土地,总面积为1,,.06平方米。上述土地的租赁价格均按照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的年租金为准,按季支付租金,租赁期限5年。
年,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租赁邢矿集团52宗土地,总面积为2,,.63平方米,租赁价格根据土地用途,参照邢台市土地租赁价格,分别确定。租赁期限5年。
(四)《房屋租赁协议》
年,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和邢矿集团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公司闲置的办公楼;租赁面积分别为1.38万平方米和0.18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公司参考邢台市写字楼市场价格确定租金为30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支付。
(五)《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年4月18日,为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井矿集团与公司之间就有关煤炭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上述各方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根据有关煤矿的建设、生产、销售情况,对暂由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继续经营管理的与煤炭生产相关的资产,在三十六个月内,以作价转让、持续委托管理纳入冀中能源,或本着对冀中能源有利的其他方式解决。
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年4月18日,公司分别与承诺方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该等各方将其所生产的煤炭产品均委托公司进行统一销售,公司按照每销售1吨煤2元的价格向上述各方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该协议年继续履行,公司对年度将要收取的委托经营管理费按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六)《金融服务协议》
年12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资金池管理及其他中间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财务公司每年为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70亿元的授信额度。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
七、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将公司生产的煤炭、电力、蒸汽、材料销售给关联方,将房屋资产租赁给关联方,同时从关联方购入材料、设备,接受劳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从关联方租赁土地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材料、设备,同时保证公司设备修理、运输服务及时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二)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对新增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具体类别实际发生数额与经审议的相应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新增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关于新增年度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审核意见
本次新增年度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是公司根据重新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而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的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预计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的原则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临-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年12月6日上午11: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3名,监事张现峰、李为民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现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新增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具体类别超过经审议的相应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计,.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00万元,关联销售3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需对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公司与各关联单位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96万元,其中:关联采购,.18万元,关联销售,.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调整年度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增加资金集中度比例,更好地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资金存放收益,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反复沟通,并结合公司自身资产、资金规模情况,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对存贷款最高限额进行调整,由原来的50亿元调整为70亿元。同时,公司对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关联存款业务额度由原来的50亿元调整为70亿元,调整额为20亿元;关联贷款额度由原来的0,调整为2,万元,调整额为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新增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预计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公司预计年度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00万元,关联贷款30,.00万元,委托贷款,.00万元,票据贴现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新增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临-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年12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董事王玉民、陈国军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部室设置的议案
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拟对部室设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成立: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审计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宣传部、工会、团委)。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小车队划归为直属机构;
撤销: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群众工作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吸收合并沽源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沽源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沽源金牛”)已无实际业务,为提高管理效率,精简管理层级,公司拟对沽源金牛进行吸收合并,将沽源金牛的资产、负债按照审计后账面价值转回公司。完成吸收合并后,公司将对沽源金牛进行注销。由于沽源金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拟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申请3亿元项目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期限5年,贷款综合利率3.90%。公司拟为贷款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新增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具体类别超过经审议的相应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计,.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00万元,关联销售3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需对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王玉民先生、高文赞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公司与各关联单位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96万元,其中:关联采购,.18万元,关联销售,.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王玉民先生、高文赞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调整年度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增加资金集中度比例,更好地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资金存放收益,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反复沟通,并结合公司自身资产、资金规模情况,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对存贷款最高限额进行调整,由原来的50亿元调整为70亿元。同时,公司对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关联存款业务额度由原来的50亿元调整为70亿元,调整额为20亿元;关联贷款额度由原来的0,调整为2,万元,调整额为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新增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王玉民先生、高文赞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预计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公司预计年度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00万元,关联贷款30,.00万元,委托贷款,.00万元,票据贴现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新增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王玉民先生、高文赞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年12月22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吸收合并沽源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关于新增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调整年度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5、关于预计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项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2-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