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市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大学生村医项目的实施意见》(冀卫〔〕42号)和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邢台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卫〔〕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取得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4、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军队退役卫生士官。
5、招聘对象年龄须在45岁以下(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8月12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大专院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离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年沙河市大学生村医招聘10名,具体详见附件1:《沙河市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一)在沙河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网址为: